本帖最后由 关注大埔 于 2024-12-29 14:49 编辑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主要是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文职、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享受人民警察法定待遇。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岗位和勤务辅警岗位。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大埔县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包括学历和其他要求等,详见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从大埔县公安局的辅警岗位中辞职不满3年的(自批准辞职之日起至报名当日),不得报名;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递补和调剂择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以“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8259XXXXX)为标题并附相关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dbgars@163.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①《大埔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⑤个人信用报告⑥其他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注意:提交材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合格的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考试时间初定2025年1月中旬,其他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初审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密知识、公安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和岗位要求的身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评。测评项目:①10m×4往返跑,②1000米长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予以公布。对空缺岗位可予以调剂。
(六)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在综合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还需配合进行毒品筛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发现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大埔县公安局通过平安大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正式聘用。
(十)后备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半年内,试用期不合格或主动离职造成职位空缺的,结合报考人员意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完成后续招聘程序。以上招聘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真实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 理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应确保通信畅通,方便招聘单位通知联系,错过有关通知责任自负。
4.进入面试、体测、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两年内不得报考大埔县公安局辅警。5.未尽事宜以大埔县公安局解释为准,联系人:刘警官(19807536260)。
五、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A类岗位基本工资加各项补贴每月约2500元(含五险一金),B类岗位基本工资加各项补贴约3750元(含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大埔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5183360(工作时间)
附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第二期)
2.大埔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埔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