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大埔县某药业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2023年10月18日,梅州市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大埔县某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将经营场所二楼作为药品仓库堆放药品,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未登记该仓库地址。现场发现5种药品(共64盒),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单据和供应商资质证明等材料。2024年2月1日,梅州市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没收涉案药品64盒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