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局,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梅江区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粤建房函〔2021〕732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梅州市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住建(房管)部门要及时将该风险提示印发给本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要求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公布政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巡查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发现一宗,处罚一宗,并向社会公告。 二、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督促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予以落实。 三、梅江区辖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该风险提示和投诉举报电话(12345;0753-2244733)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布,并与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起依法依规开展商品房销售工作。 附件: 梅市建函〔2021〕178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pdf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