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兔兔 于 2022-7-24 18:57 编辑
关于寻找受害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2022年7月初,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机关打掉一伙在高速公路上以“碰瓷”的方式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从2022年5月份至2022年7月份在广东省境内的广肇高速、江肇高速、广明高速、广贺高速、增莞高速、西二环高速、潮莞高速、惠盐高速、北三环高速、河惠莞高速、肇花高速、揭博高速、广河惠州、广佛肇高速、紫惠高速、兴华高速、博深高速等多条高速上,以故意与他人的机动车辆发生碰撞,骗取赔偿的方式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该团伙在作案时悬挂车牌有:粤E52C09、粤AZ1J17、粤B39KA7、粤A2C76N、粤A2P97Q、粤SR08H6、贵A21J17(这些车牌多数是假牌),该团伙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损害群众利益。为全面查清上述团伙的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犯罪,特向社会征集案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受害人,已报案并立案的除外。
二、登记日期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7日
三、受理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赵警官:13533561427)
四、登记方式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二)涉及本人被敲诈勒索时,与嫌疑人之间的社交聊天记录、涉及的电话号码通话记录、向嫌疑人账号转账的记录(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发生的证据资料。受害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证据材料予以报案登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华县公安局 2022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