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副调研员范宜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客都清风消息:日前,经广东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副调研员范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宜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接待、送礼,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任职取酬;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审批、申领政府补助及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范宜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范宜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取消退休待遇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范宜军简历
范宜军,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五华县委副书记、县长,五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副调研员。
人物履历1981年09月后,梅州师范学校中专毕业; 1984年07月后,大埔县丰溪林场小学教师; 1987年09月后,大埔小学教师 (期间,1986年1月-1988年12月在嘉应教育学院生化专业专科(函授)毕业); 1990年07月后,大埔县政协办公室资料员; 1992年02月后,大埔县人民银行资料员; 1994年08月后,梅州市财政局政秘科科员; 1995年02月后,梅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03月后,梅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1998年06月后,梅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期间,1997年9月-12月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2001年9月后,梅州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办公室主任(期间,1999年11月-2002年12月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毕业); 2005年01月后,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办公室主任; 2007年06月后,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党组成员、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正处); 2009年12月后,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0年02月后,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02月后,中共五华县委副书记、五华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5年08月后,中共五华县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