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动态] 大埔26岁罗某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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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0 | 回复0 | 2023-9-6 00: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大埔公安

上周,大埔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仍时有发生,主要情况是:

发案趋势
上周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发案警情1起,财产损失0.33万元人民币。

发案类型
上周全县诈骗类型为虚假购物类诈骗。

发案分布
上周发案地为湖寮1宗。

受骗群体
上周受骗群众年龄26岁,男性1名。

典型案例
去年8月,事主罗某收到一个陌生微信好友请求,对方称是在抖音上看见事主发的收购电子产品的广告,来找事主交易,于是事主在去年9月帮一名买家向对方收购了一部苹果手表,在此次交易中对方有提供身份证的照片给事主,手表也顺利到买家手中,不久后,对方换了一个微信号添加事主好友。

今年7月底,对方主动询问事主收不收购其从网络平台上租赁的手机以及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事主拒绝了。8月,对方再次询问事主需不需要收购一部其从平台上租赁的苹果手机,事主以6200元的价格收购,随后嫌疑人向事主提出等通过了平台租赁审核后再支付定金,几天后,对方称已经通过了平台的租赁审核,需要事主将租赁的第一期和第二期租金先垫付平台才会发货,事主便让对方以支付宝亲情卡的方式直接在平台上付款,第一期租金为1500元,第二期租金为950元。一天后,对方向事主提供了发货的快递单号,并让事主凑整数再付600元给他,在看到快递揽件后,事主就将600元人民币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对方,后对方要求事主再预支200元人民币给他,因为事主看快递第二天就要到货了,就通过微信转账给了对方。不久后事主看到快递订单正在派送了,给嫌疑人发了微信信息,显示已拒收,待事主拿到快递盒子时,发现里面是一把从拼多多购买的梳子,事主遂意识到被骗,累计损失3250元人民币。

大埔县反诈中心提醒:
1、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的真实信息,确定商品的真实性。
2、购买商品应该通过正规平台、正规途径购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不要随意将钱款转给陌生人,一旦发现被骗,请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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