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讯] 梅州2男子偷猎野猪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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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4 | 回复0 | 2022-4-21 00:55:22 |阅读模式
近日,五华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桥江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收缴用于捕猎的钢套等作案工具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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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桥江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棉洋镇唐纯村有人偷猎野猪。值班民警立即会同森警大队民警前往举报地点展开搜查,没过多久便在嫌疑人廖某辉家中发现了狩猎用的工具。廖某辉当场承认了其捕猎野猪的事实。

经查,嫌疑人廖某辉平时爱好捕猎,于是在网上购入了3个钢丝脚套,将其放置在野猪出没处,想着用这个钢丝套套住野猪。2021年3、4月份的一天,廖某辉与侄子廖某涛在唐纯村上角山上放置钢套,捕猎1条约80斤重的野猪,并带回家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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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嫌疑人廖某涛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认其和廖某辉捕猎野猪的犯罪事实。“我知道抓野猪是犯法的,但我还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抓来吃不会被发现。”两人对捕猎野猪的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辉、廖某涛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野猪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除野猪外,我们常见的刺猬、草兔、麻雀、中华蜜蜂等动物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捕杀,否则将涉嫌非法狩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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