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关注大埔 于 2022-5-10 16:18 编辑
大埔县两名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瓶人员被行政拘留
根据《大埔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强化瓶装气瓶配送管理,督促瓶装气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规定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瓶装燃气送气工,针对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问题,大埔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专班联合大埔县桃源镇派出所在桃源镇上墩村进行联合执法,对来往的车辆进行设卡检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拦截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行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获2辆非法运输车辆,共计查获108瓶液化石油气实瓶。
经查,2辆非法运输车辆均是从丰顺县潭江镇出发,途径大埔县桃源镇到饶平县三饶镇进行液化石油气充装,在充装完毕后原路返回丰顺县潭江镇。
针对查扣的气瓶,已委托有资质的燃气公司于当天对涉案的所有气瓶进行抽空报废处理,即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大埔县公安局进行进一步处理。大埔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埔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