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梅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经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一)乡 镇:2022年11月8日19时至11月9日1时;
(二)街道办:2022年11月8日21时至11月9日3时。
二、采样对象
兴宁市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不包括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群、区域内正在落实隔离措施人员和水口镇、新圩镇居民及全市学校师生今天已经核酸采样人员。
三、采样地点
以镇(街道)、村(社区)通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村(社区)通告的时间段到指定地点排队采样。采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码(老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
(二)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请本人或家属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四)完善粤核酸小程序个人信息,提前生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专属二维码并截图保存(老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
(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防寒保暖措施,等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配合采样等工作流程。
(七)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挥,现场自觉排队、遵守秩序;对拒不配合、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不恐慌、不松懈,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不聚集、不围观,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关注官方疫情防控动态消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确保核酸检测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兴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