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有人欠债不还!结果...
本帖最后由 关注大埔 于 2022-8-19 09:01 编辑来源:梅州日报法官,等一下,我打电话让我女儿把钱转过来……”近日,被执行人田某玲在大埔县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拘传的强制执行下,主动偿清借款及利息。
据悉,2017年1月,被执行人田某玲欠执行申请人郭某生借款20000元及利息。郭某生多次向田某玲催要未果,遂向大埔县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田某玲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郭某生偿清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田某玲拒不履行偿清义务,郭某生遂向大埔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田某玲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等,并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劝说,田某玲均表示无还款能力。对此,执行干警决定前往田某玲经营的农资经营部和户籍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其农资经营部的肥料及农业用品陆续有人前来购买,且其正在村里新建一栋楼房,事实证明,田某玲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对此,大埔县人民法院再次向田某玲发出传票,传唤其到庭接受讯问,田某玲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于是,大埔县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传手段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处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传时,被执行人田某玲立刻承诺能够一次性偿清借款及利息,随即让其女儿电子转账,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拘传只是手段,履行才是目的。近年来,大埔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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