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埔 发表于 2024-1-21 12:22:58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埔府〔2018〕52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牛蛙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农办渔〔2023〕28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县牛蛙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埔府〔2018〕52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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