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刘某某竟在家中制售假发票...
掌上梅州讯: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制售假发票案,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款。2020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购买了一整套制售假发票的设备,其将客户的需求内容套入模板,打印在从网上购买的空白假发票上。2020年7月至2022年9月2日,被告人刘某某向多名客户销售非法制造的住宿发票、餐饮发票、车费发票等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利共计16.97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扣押了1272张普通增值税发票及电脑、打印机、发票专用章等。经鉴定,被扣押的发票均为假发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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