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数罪!大埔法院判了...
掌上梅州讯:近日,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一人犯数罪的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放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放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款发还被害人。2022年7月,陈某昌(已判刑)告诉被告人谢某放帮别人转赌博账“跑分”可以获利。于是,2022年7月至10月,在明知有严禁出售、出借、出租银行卡的规定和出售、出借、出租的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被告人谢某放仍然在陈某昌的带领介绍下,先后三次到广东省大埔县、福建省龙岩市、湖南省郴州市与陈某昌联系的“跑分”人员对接,将其个人名下的2张银行卡及其手机卡、银行卡交易密码交给他人进行“跑分”。
被告人谢某放在陈某昌带领介绍“跑分”期间,其名下银行卡接收、转账、取现诈骗案受害人被骗钱款共计44000元。2022年10月,陈某昌再次找到被告人谢某放,以做贷款催收的名义许以报酬让被告人谢某放开通移动宽带固话。被告人谢某放遂即用其本人的身份信息开通了2条宽带固话。
被告人谢某放架设的语音网关设备主要是以冒充京东金融客服消除违规网贷征信为名实施诈骗,其架设的固话号码涉电信诈骗案3宗,涉案金额124062.95元。2022年11月15日,被告人谢某放被抓获归案。至案发,被告人谢某放通过开通移动宽带固话获利9500元,通过银行卡“跑分”获利5500元,两项合计共获利1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放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为他人提供帮助,已构成诈骗罪;其明知是犯罪所得钱款,仍帮助转账、取现,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谢某放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是从犯,且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认罪认罚,依法给予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