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请举报,最高罚50万...
来源:梅州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如下↓关于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梅州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市线上线下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主体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如:低标高结等)或者价格手段(如:虚构价格比较、虚假折价等),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各经营主体,特别是从事酒店、餐饮、旅游、停车、交通等服务行业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以及对特殊群体的相关优惠政策;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自觉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请各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有关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8日
大家一起来监督,让城市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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