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19岁男子投案自首!
来源:平安大埔2023年4月25日,大埔公安依法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杨某峰(男,19岁,大埔县百侯镇人)执行拘留,这是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的有力处罚,必将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近期,大埔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百侯镇的杨某峰名下的账户出现大量资金,旋即快速被人转走,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嫌疑。正当公安机关准备采取行动的时候,杨某峰却来到公安机关,表明要投案自首。
据其交代,杨某峰为贪图钱财,在熟人介绍下,于2023年4月6日将自己名下卡号尾数为325的广东某行银行卡,出借给他人收取违法钱款65000元并从中获利1200元。尾数为325广东某行银行卡涉及外地电信诈骗案,为该案的一级卡。
杨某峰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大埔公安依法对杨某峰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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